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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异地生产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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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2848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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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9-08 21:28:48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是本县参保职工,今年8月在外地探亲时意外临产,因情况紧急,没来得及去医保中心申请备案。请问我的医保报销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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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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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09-09 11:3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按政策规定,职工在怀孕3个月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待遇登记手续,并由本人选择一家定点服务机构就诊,因特殊情况在非定点服务机构或转外地生育的,用人单位、职工或其亲属应到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如有其它疑问请咨询县医保中心,联系电话:4108500。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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