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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宾阳豪庭仍在收取各种开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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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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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9-23 12:13:5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有网友反映宾阳豪庭收取天燃气和自来水开户费的问题,物价局做了及时反复:“——凡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建设费用,以及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不能有偿转让的非营业性公建配套设施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违者将严肃查处。”但今天交房时开发商仍收了天燃气、自来水和有线电视开户费,肯请物价局现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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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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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09-23 15:10
物价局的同志们辛苦啦!你们的回复很及时,很权威!可为什么那些卖房子的就不拿政府权威部门当回事呢?非得把业主们逼到上面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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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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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3-09-23 15:18
既然物价部门之前已经作了回复,而且言之凿凿的指出“违者将严肃查处”!那么宾阳豪庭在交付时还敢明目张胆的收取各项文件禁收的费用,那么有关部门就应该进行调查查处,以示公允!新城区的各个楼盘即将建成交付,这个问题将越来越突出,同时也是关系到响应了县委县政府“出城计划”的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政府部门的权威与信赖!据我所知,这个楼盘是新城商业房中首批交付的,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不知有多少个“豪庭”将有法不依,有令不禁。文件也真的只是一纸空文了!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及时查处百姓反映的问题,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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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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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3-09-23 16:04
豪庭的开发商照收不误,是有关部门未予干涉还是开发商充耳不闻,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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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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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3-09-23 16:45
“违者将严肃查处!”请物价局的同志们再辛苦一次,切实维护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出城计划”、为新城区建设作出贡献的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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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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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3-09-23 18:18
宾阳豪庭违反“一价清”违规收取的各类开户费明细:1、天然气开户费2300元;2、自来水开户费1200元、水表340元,小计1540元,注意:开发商提供的是收据,盖的章是开发商的发票章;3、有线电视开户费300元。上述三项违规收费合计4140元,请物价局认真查处。9月23日一期交付,9月24日二期交付,请物价局的同志到现场看看。县委、县政府倡导人口出城,率先出城的人不能成“冤大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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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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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13-09-23 18:47
求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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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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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13-09-23 19:53
我们家是二期的。。。恳请有关人士出来解决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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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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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13-09-23 20:23
看来此问题物价部门已无能力回复了,强烈要求县政府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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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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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13-09-24 10:47
物价局:肯请给予答复,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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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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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13-09-24 11:00
开发商提供的是收据,盖的章是开发商的发票章。这个可以向税务局举报,肯定偷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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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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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13-09-24 11:10
10楼直接到税务局投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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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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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跟帖时间:2013-09-24 15:32
问 题 还 没 有 答 复 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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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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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跟帖时间:2013-09-24 16:02
物价局,请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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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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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跟帖时间:2013-09-24 19:06
宾阳豪庭违反“一价清”违规收取的各类开户费明细:1、天然气开户费2300元;2、自来水开户费1200元、水表340元,小计1540元,注意:开发商提供的是收据,盖的章是开发商的发票章;3、有线电视开户费300元。上述三项违规收费合计4140元,请物价局认真查处。9月23日一期交付,9月24日二期交付,请物价局的同志到现场看看。县委、县政府倡导人口出城,率先出城的人不能成“冤大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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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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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
跟帖时间:2013-09-24 20:09
还坚持三天就是周六了,放一天假,然后星期天虽然上班但仍可以装作放假,周一就更无所谓了,第二天就是国庆了,然后七天,该交钱都交得差不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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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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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
跟帖时间:2013-09-24 20:34
寿县政府各职能部门,稳定团结是我们需要的社会生活,是习主席实施“中国梦”的前提条件。不要让这些普通老百姓寒心啊!现在的百姓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请积极妥善的解决好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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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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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
跟帖时间:2013-09-24 21:00
头天去准备拿房,问:现在不是都一价清了吗,周边城市都已经不收取这些费用,你们怎么还收?宾阳豪庭的人说:可能寿县还没有实行。
回家又查,省物价局规定,2013年七月一日起全省范围内新房交付必须实行一价清,开发商不允许向购房者收取这些费用。次日再去拿房,再问:省物价局明文规定不许收取相关开户费,你们怎么还收? 宾阳豪庭的人说:我们这是到县物价局备案的,县物价局是允许收的,你看,这是都有发票的。
又问:那我光拿房不交这些行吗?我用电磁炉和液化气,我开网线不用有线电视,不开这些行不行? 他们又说,不行,要拿房就必须先把这些交了。
跟他们吵么用,打电话向物价局反映,已经超过30小时了,说好的请示领导后打电话给我回复,到现在未給我回复,也未到现场进行制止和叫停,请问物价局领导们,你们在忙什么,你们处理事情的速度是不是有点太慢了?就算要调查也应该先叫停他们这项收费,恳请你们给我们老百姓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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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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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
跟帖时间:2013-09-24 21:01
物价局,请答复,请给正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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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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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
跟帖时间:2013-09-25 08:58
请寿县物价局关注此贴 :http://www.ahpi.gov.cn/unisadmin/gc/cj/openContent?ids=85116&id=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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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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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
跟帖时间:2013-09-25 10:06
网友您好:
你所反映“宾阳豪庭”交房时另收其他费用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调查了解,并与9月24日下午正式约谈了开发商“寿县陆宇置业公司”负责人,对其在商品房发售过程中执行“一价清”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方面进行了询问和告诫。
一、要严格执行“一价清”制度;
二、对已建项目后期需在原项目规划外另外追加工程(如天然气、供暖等)而产生的费用,商品房经营者必须公示说明,并与购房者补签合同,约定收费数额及收费方式。如无任何约定(合同、协议),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向购房者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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