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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关镇:对网贴“司法所长违法建房”回复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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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0014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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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2 07:00:1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以下是正阳关镇政府对司法所长周士祥违法建房部门的质疑:
网友你好:你反映周士祥占用土地、违法建房一事,我们进行了查处:经查,周于1999年10月20日依法办理了土地证,证上注明,用地面积为49平方米,其中建设占地为49平方米,用于居住,不存在违法占地建房一事。
正阳关镇政府
2013年10月11日
???????:
1、网帖反映周士祥建房的地方是原建设乡政府与教办家属区之间的一块地,同时占用了两者之间的分界渠道。这块地不属于周士祥个人所有呀,如何回复:周于1999年10月20日依法办理了土地证。试问依的是什么法?
2、周士祥已经在原建设乡参加了房改,居有定所,又如何定义:用于居住,不存在违法占地建房一事?
3、周士祥在建设直言建房经过了镇政府的批准,建设所所长李景华同意。不知信息真伪,请问可不可相关手续公告周知?
4、全县当下正在进行干部违规建房的清理工作,依周士祥的情况,不符合肯定不符合建房条件,周建房是否履行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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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关镇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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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10-12 14:47
网友你好:
对你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现己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建设部门己责令业主停止施工。欢迎网友监督。
正阳关镇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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