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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农村六十岁以上居民享受低保的标准不分年龄段都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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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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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4 19:00:0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有一个亲戚住在寿县涧沟镇,现年已经九十多接近百岁。往年同其他六十岁老人一样,享受生活补贴每年标准780元,打卡发放。请问这样不分年龄段统一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是上级政府制定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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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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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10-17 09:39
85岁以上老人补贴应该与85岁以下老人有所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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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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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3-10-17 10:36
85岁以上老人每月多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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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民政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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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3-10-21 08:22
你好!感谢你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你提出的问题,按照现行低保政策答复如下:
一 、申请办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条件
持有我县户籍地常住城市(农村)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以申请城乡低保待遇,以户施保。2013年,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33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1560元/年。对于老年人,应该将子女应该承担的赡养费算入其收入。
二、补助标准
城市低保实行补差救助,即根据调查核实的收入补齐至低保标准,比如,该户家庭人均月收入为220元,补齐至335元,该户享受低保金为:(335-220)*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数;农村低保实行分档救助,目前分为三类:
(一)丧失和严重缺乏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其法定赡养人和抚(扶)养人没有赡养、抚(扶)养能力的,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全额救助,2013年我县为每人1560元/年。
(二)大病重残、单亲困难家庭,按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救助,2013年我县为每人960元/年。
(三)遭遇天灾人祸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的,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差额救助,2013年我县每人为720元/年
如有其他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寿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联系电话: 0564-402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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