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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标准
游客:03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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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们是残疾军人因为在网站上查不到护理费标准,各个市的标准不一样没有全国统一标准,只有询问你们 ,请公布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标准是多少。谢谢网站给予刊登。
游客:05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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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10-15 17:32 是啊,伤残人民警察和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同样享受此待遇,请民政局公布。
游客:07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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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3-10-15 19:55 民政局应该遵照信息公开精神每年定时公布一次护理费标准,这涉及到广大伤残人员的切身利益问题。
游客:1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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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3-10-16 10:19 去年民政局没有执行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而是另搞一套低于市的标准,克扣了伤残人员的护理费,希望今年能认真执行市政府公布的标准不再另搞标准。
游客:11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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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3-10-21 11:26 此问题涉及广大残疾军人和伤残人民警察及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楼主发帖已经一个星期了怎么至今不回复,我们期盼着你们尽快回复。
游客:03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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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3-10-21 15:24 记得去年你们回复很快啊,怎么今年慢慢腾腾的,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游客:10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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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13-10-22 10:01 公开标准是好事啊,国家民政部都能及时公布伤残人员的抚恤金标准,难道地方上不能公布护理费标准吗?这也不是什么秘密,最后还要和广大伤残人员见面的。
寿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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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13-10-22 11:21 尊敬的网民同志,您好!感谢您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在寿州论坛留言 “咨询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现回复如下: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2013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6922元(市民政局提供)。(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年护理费标准18461元;(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年护理费标准14769元;(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年护理费标准11077元。上述护理费标准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以上是我们对您的答复,希望您能够理解和支持,同时也真诚地感谢您对我县民政优抚工作关心和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