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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积金办:向我这种情况贷款时算二套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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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14334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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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02 13:43:3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于2010年购买宾阳小区房屋,当时是全额付款,先后于2011年及今年三月2次提取公积金。现在我想再买一套住房,请问,我能用公积金贷款吗?如果可以的话,向我这种情况贷款时算二套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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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3315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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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11-03 20:33
全额付款怎么还能提公积金呢 你这情况不是二套房难道还算一套房么 我想问的是我用公积金贷款在城里的房子卖掉再从南门外买,能不能用公积金贷款了,算一套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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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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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3-11-07 10:37
您好,根据六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二套房的认定依据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是否发生过住房贷款来判定是否是二套房,具体请前往寿县城投大厦三楼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窗口或致电:0564-4108057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业务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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