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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农民报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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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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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06 10:30:4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尊敬县新农合领导你们好!我是寿县双庙集镇的一位参合农民,本人2013年8月份,因自己骑车不慎摔伤了,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一零五医院治疗花去了上万元多费用,出院后到我乡镇农合办报销,我的住院发票、用药清单、出院记录都齐全的,结果我们乡镇农合办的人,还要我出具我本次住院的病历复印件、复印件还要医院盖章,还要我到村里找村干部写外伤证明;你不知道找村干部写证明好难心,这不是有意刁难吗?更可气的是住院病历也复印了、证明写了;结果他又说要的等到一两个月才可能结算拿到钱,他说他们要将我的本次伤情对外公示一个月,没有人举报说:没有责任方才能报销;我自己摔得,有什么责任方,这不是有意拖延时间吗?真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是不是在帮人民群众办事,我家本生就没有钱,住院医药费都是亲戚借的,还指望报销还账呢?我自己骑车摔伤就够倒霉了,怎么又遇上这样的报销人呀!请领导查办....亲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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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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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11-06 16:26
拨打公共新闻频道探窗口节目,应该报销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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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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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3-11-06 16:42
按章办事是政府职责,即是对你负责,也是对新农合缴费人负责,公示,证明,都是必须存在的程序,直接把钱给你,诈骗怎么办,你这人一看就是不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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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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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3-11-06 18:29
没钱,财政太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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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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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3-11-06 20:48
全省都是这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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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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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3-11-07 14:11
支持二楼意见,政策是这样规定的,政策对事不对人,新农合窗口人员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没有过错,楼主还是耐心一点吧。再者在参合时所有规定都已经宣传了,你既然参合就应该对有关内容有必要了解,你不了解,新农合人员给你宣传指导,反到变成了故意刁难,真是倒打一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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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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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13-11-07 15:03
支持新农合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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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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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13-11-07 18:02
同情楼主,个人认为这是政府监管缺位和制度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报销的东西,医院就应该全部弄好!村里的一份证明本来就是多余!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增加社会成本,催生各种腐败!(张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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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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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13-11-07 20:57
新农合医保在105医院不可以直接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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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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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13-11-07 22:10
受伤住院都是需要证明的,不仅新农合,就是职工医保,公费医疗都需要单位证明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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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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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13-11-08 09:43
很多事不能像7楼讲的那么简单和笼统,凡事都要讲个程序,坐个火车也还要排队买票,而且还要身份证,你会不会讲是多余的,会增加社会成本和滋生腐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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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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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13-11-08 09:48
我们职工医保外伤住院报销也需要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另外需要没有他方责任的证明,也需要调查没有他人责任才能给报销,要是有他方责任,你诈骗新农合的医保钱,怎么办?这不是对你一个人的要求。双庙新农合经办人员做得好,就应该这样,对新农合的钱负责任,对病人负责任,做好新农合基金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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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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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跟帖时间:2013-11-08 09:52
这样的人是无理取闹,可以不予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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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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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跟帖时间:2013-11-08 10:19
尊敬的发帖人:根据省财政厅、卫生厅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对意外伤害住院补偿做如下规定:1、申请外伤住院补偿均须提供其参合证(卡)、身份证、当次外伤住院医药费用发票原件和病历复印件(加盖经治医院公章),并如实填写《新农合外伤住院申请补偿登记表》,供新农合经办机构调查备用。
2、对有责任的各种意外伤害(如:交通肇事导致的他伤和自伤、刀枪伤、搏斗伤、酗酒、吸毒、在工厂(场)或工地作业时负伤等等),新农合基金不应给予补偿。
3、对调查后仍无法判定有无责任的意外伤害,其住院医药费用中的可补偿费用的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40%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封顶2万元,不实行保底补偿。
4、因见义勇为或执行救灾救援等公益任务而负伤住院,按疾病住院补偿政策执行,申请补偿者须提供县级或县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情节证据。
5、兑付意外伤害住院补偿款之前,应将拟补偿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参合证号、受伤时间、地点和详细原因、经治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拟补偿额等情况公示一个月,接受举报。
6、意外伤害首次出院后再住院所发生的费用,其补偿待遇仍按首次住院补偿政策执行。特此回复。
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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