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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村医谈: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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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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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1 08:50:2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在实际中,新农合资金的安全状况令人担忧。这笔农民的“救命钱”,在不少人眼中却是一块唐僧肉。
“目前,新农合制度的管理服务体系尚未健全,管理手段落后;内审和监管制度虚位,缺少专职人员队伍和法定规则。因此,需要特别警惕个人账户资金被挪用的情况
对此,我建议,未来在社会保险法配套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中,必须增加对以后新出现基金的“兜底”性条款,例如在该条例的附则中应当有“对于其他具有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性质资金的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之类的条款。如果有这样的规定,那么对新农保、新农合等基金的监管就有法可依了。
对此我就建议我县管理中心:一、时时检查这项资金实际流向,二、是否有医院或村级卫生室套取;三|、对辖区编制的农合分中心要发挥实际有效监管监察作用;不要让政府部门只设立一个个“暖巢”、养活着一群群“寒号鸟”,一年都不下来督查一次,下来就是吃吃喝喝过“烟云”。四、希望我县中心督察人员时常认真走基层听民声。不要有举报---再查处!查处后要严办、要公办。对此经群众举报和我县卫生局、县中心联合大检查就查出了我县部分乡镇村室偷取(诈骗)新农合“救命钱”,如有:寿县迎河镇、寿县隐贤镇、寿县炎刘镇、寿县小甸镇等村村室严重偷取(诈骗)新农合“救命钱”。群众听了拍手叫好!好!好!心生侥幸得村室立马规范;但是百姓又有不思议论------说:有的村室竟然说已找到“人”(腐败官员)了,没事了!让那没有偷取的村室也要萌生;;我想这是法治的社会‘人民公正公判的大舞台;没有人感顶风做浪,人民的“掌花“一定会拍死他们,人民的唾液会淹死他们。人民的天空是永远明亮的---没有乌云遮挡的住,人民翘首以盼………..
最普通一名村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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