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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大队: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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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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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2 08:06:1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11月17日晚上九时,位于北过巷口一楼聚味园快餐店,因油烟起火,大火窜至五楼,因火热凶猛,玻璃也引起了爆炸。因饭店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我们现在担心人身安全问题,如再次发生火灾我们怎么办,别真发生了大事再引起重视?我们的财产损失又该找认谁赔偿?请消防大队给予明确答复,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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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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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11-22 09:24
派出所负责,环保警察负责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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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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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3-11-22 09:26
起火应该找消防部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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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0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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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3-11-25 09:10
我们的生命安全到底有谁来负责?为何群众的事,找了环保说是消防,找了消防说是环保,你们要推诿扯皮到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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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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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3-11-26 19:59
亲,找城管啊!都不想管的事找城管,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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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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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3-11-27 09:10
我们的命,环保局,消防大队,你们肿么了,还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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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公安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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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13-11-28 09:51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注。目前,大队正在开展调查,近期将协调相应部门督促该单位加强管理,落实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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