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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小学生在省立儿童医院产生的门诊费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以能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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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2449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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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30 16:24:49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小学生在省立儿童医院产生的门诊费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以能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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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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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12-02 10:09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按照政策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除可以享受住院治疗报销待遇外,在校学生发生意外伤害门诊治疗的,可以享受一定限额的门诊报销。其它门诊治疗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予报销。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县医保中心,联系电话:4108508。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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