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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关注小儿医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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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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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4 21:06:1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是一名儿科医生,在工作中发现很多当年出生没赶上买医保时间的患儿(主要是新生儿和小于一岁的婴儿)无法享受住院报销,据我了解在我省其它市县有政策:这个年龄段患儿可依据父母参保情况报销,如父母双方均入农合保险,患儿按该父母同等比例报销;如父母双方只有一人参加农合保险,患儿按可按一半比例报销。另外,儿科病人相对成人住院总花费少,但是在报销中与成人相同门槛费和报销比例,对患儿报销也失公平。望领导能认真研究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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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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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12-25 09:48
尊敬的发帖人:您好,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等相关文件规定,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我县始终严格执行这一政策,不存在您所说的“无法享受住院报销”这一现象;门槛费和报销比例主要是根据医疗机构上一年度住院次均费用等多项数据由省农合办组织专家经过分析、测算后制定的,其目的是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各项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以达到参合群众在医疗机构就诊时得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减少参合群众的就医经济负担。总之,为了我县百万参合群众的满意,寿县新农合中心全体同志一直在努力;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新农合政策做为一项新生事物,各地均在不断探索,尚没有成功的模式可以借鉴,工作中难免存在不足,请您多一份理解、多一份谅解、更多一份关爱;让我们共同努力把我们县的新农合工作做的更好,为寿县的经济发展而努力奋斗。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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