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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70岁能否享受低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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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1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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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1-01 13:42:36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江拐村书记的父亲刘凤礼和他的姐夫张宝成都能吃上低保,每月320元和400元。比他俩年纪都大,都困难的太多了,为什么吃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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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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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4-01-09 14:29
你好!感谢你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你提出的问题和反映的情况,按照现行低保政策答复如下:
申请办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条件是:持有我县户籍地常住城市(农村)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以申请城乡低保待遇,以户施保。2014年,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37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1740元/年。对于老年人,应该将子女应该承担的赡养费算入其收入(子女无能力赡养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针对你反映的江拐村书记亲属享受低保的情况,我局将会同双桥镇人民政府认真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和低保相关政策予以处理。为了加大对城乡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实现公平、公正、公开,我局把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名册在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旨在让正在困难的群众享受到国家的救助政策。欢迎你继续予以关注。
如有其他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寿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联系电话: 0564-2751300。
寿县民政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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