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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关于缴纳维修基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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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1953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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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1-13 14:19:5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房管局:前几天去问维修基金还是1.4%,现在为什么涨成2%,也没有公告,请问上涨有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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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房管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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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4-01-14 11:43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维修资金收取标准前几天还是1.4%,现在涨成了2%。我县收取专项维修资金标准是按《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的,未配备电梯的,按照1%的比例缴存;配备电梯的按照2%的比例缴存。县政府为了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2013年7月出台了县政府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规定我县未配备电梯的按照0.8%比例缴存,配备电梯的按照1.4%的比例缴存。现会议纪要明确的时间已到,所以我们目前恢复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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