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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关于养老保险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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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1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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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1-24 13:54:2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寿县民政局:
我是寿县众兴镇众兴街道居民赵方海,今年61周岁,从2013年6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且本人于2011.2012年两年时间各缴纳1000元养老保险金,但经本人查询安徽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网上查询系统中的资金发放情况与养老金领取存折中的资金并不吻合,差了2013年6月至10月共计5个月的养老保险金,请问是怎么回事?望给予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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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2327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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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4-01-24 17:23
此事已解决,无需回复,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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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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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4-01-26 12:0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于你提到的问题,经核实,原因如下:到龄人员申请领取养老金待遇须在达龄前两个月进行,即你的申报材料应于2013年5月份上报至县城乡居保中心,而你的申报材料是2013年11月份才上报到县城乡居保中心的,经审核后,养老金待遇从2013年11月开始发放。你应从乡镇人社服务所办理补发申请手续,由乡镇出具证明或情况说明,经县城乡居保中心核实,符合补发程序后,才能予以补发待遇。联系电话:4034319。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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