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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交管大队:新城区交通要道口怎么能做临时停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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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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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2-08 08:36:1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本人1月7日、8日连续二天早晨驾车上班至明珠大道县司法局弯道口处,发现司法大楼北面明珠大道车道上停放两辆大客车,严重影响驾驶员的视线,阻碍交通正常通行,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同时,也让向右行驾的车辆到红灯处才能右转,造成无辜违章。请交管大队速查,不能将此处成为长期停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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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5326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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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4-02-08 08:53
本来新城区交通安全隐患就多,才不加强管理,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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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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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4-02-08 09:53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您的建议我们已通知路面执勤中队加强管理。
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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