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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关于残疾军人的伤残抚恤金问题
游客:11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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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残疾军人的伤残抚恤金是国家对残疾军人为国防建设做出贡献而给予的褒奖和慰藉。每年一次性发给,由中央财政下拨。抚恤金的性质:不计入个人收入,不作为残疾军人的生活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纳税。由于它不是残疾军人的生活费,就不能分期分批发放,否则与政策不符。而外地都是一次性发放的。我们县来个分期分批发放,这就与抚恤金的性质和要求相背。试问;干部职工去逝后的抚恤金能分期分批发放吗?如是,那真是笑话啊。你们是懂政策的那就要不打折扣地执行政策,因此,请及时纠正把剩余的三个季度抚恤金一次给予补发。谢谢。请回复时不要忽悠,否则我们上访。
游客:04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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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4-04-04 16:24 各种抚恤金都是一次性发放的,它不是生活费,与在乡复原军人和退伍军人的生活补贴不是一回事,生活费可以分期分批发放,而抚恤金分批发就不对了。况且这个钱是中央财政给的,不需地方财政开支,就没有理由截留挪用了。
游客:10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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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4-04-04 22:10 不知道你们搞分期发放的政策依据是什么?中央下拨时是分期下拨的吗?这么多年来都一直是一次性发放的为什么今年要改?财政再困难也不能打抚恤金的主意啊,这些人都是流血牺牲拿命换来的钱,都是弱势群体,能忍心挪用吗。
游客:05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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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4-04-05 17:08 残疾抚恤金跟优抚对象的生活补贴费不同,前者是一次性发放的,后者是分批发放的,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游客:10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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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4-04-06 10:53 外地都是一次性发全年的,寿县特殊来个分期发,有政策依据吗?
游客:05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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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4-04-06 17:34 六安市战友抚恤金都是发放全年的!
游客:05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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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14-04-06 17:41 本来就是中央一次性发给我们全年的抚恤金,为什么还需要协调?
游客:12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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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14-04-07 12:29 残疾抚恤金不是生活费也不是工资,凭什么分期发放?中央财政已将所需经费下拨到位,钱在你们手上,你还要跟谁协调?人家流血流汗拿命换来的钱,能截留挪用吗?
游客:12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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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14-04-07 12:31 请问现在是第几个季度?为什么要扣我们的残疾军人的伤残抚恤金?
游客:04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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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时间:2014-04-07 16:27 抚恤金都是一次性发放的。哪有分批发放的道理,分季度发,难道我们一年抚恤四次,新闻啊。
游客:03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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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14-04-08 15:25 残疾军人抚恤金实际上是国家对残疾军人的经济补偿是奖金性质的,每年一次发放。既然是奖金性质就不应该分期分批发放,哪有奖金分开发的道理啊,分开发是谁出的馊主意?违背政策也不得民心。
游客:1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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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14-04-09 10:20 残疾人员抚恤金事关广大残疾军人和残疾国家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问题,民政局是为优抚对象服务的,应该为优抚对象争取最大利益而不是随大流刻扣挪用抚恤金,其他人不懂政策,你们有责任坚持原则为广大残疾人员利益把关。
游客:02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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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跟帖时间:2014-04-10 14:27 民政局有责任坚持原则为广大残疾军人利益把关!
游客:04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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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跟帖时间:2014-04-10 16:40 民政局过去一直做得很好,都是一次性发放全年的残疾抚恤金,现在你们更应该坚持原则遵守政策,对截留挪用伤残抚恤金的人说“不”。及时补发到位。
游客:01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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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跟帖时间:2014-04-11 13:32 残疾军人抚恤金事关广大残疾军人员的切身利益!
寿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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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
跟帖时间:2014-04-11 17:03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的留言,现回复如下: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六规定:“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2014年1月至3月残疾军人抚恤金款及2013年10月至12月提高标准差额补助款春节前已打卡发放。经县民政部门多方协调,2014年4月至12月残疾军人抚恤金款将一次性打卡发放,县民政部门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将及时打卡发放。如需咨询,联系电话:0564-4108010。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