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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夫妇双结扎有什么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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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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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4-29 12:58:2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是80年代末结婚。孩子出生后,我进行了男扎。第三年,政府说男扎不行,结果我老婆也进行了结扎。现在因结扎原因,身体都不是很好。请问有关部门,像我们这样双结扎的夫妇政府有什么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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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口计生委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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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4-05-14 17:13
楼主你好!
感谢你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目前,我县对计划生育家庭主要实行以下奖励优惠政策:
一、对独生子女领证家庭的奖励
在独生子女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1、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16周岁止,每月发给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2、农业户口主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另外一次性奖励2000元。
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简称“奖扶”)
农村年满60周岁、未违法生育或抱养、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夫妇,每人每年发给960元、其中独女户1080元、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户1560元、仅生育一个女孩死亡现无子女户1680元的奖励金。
农村独女或两个女孩的夫妇,无违法生育或抱养现象,夫妻双方从50周岁起,每人每年发给600元奖励金。
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简称“特扶”)
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中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每人每年可领取特扶奖励金,其中独男死亡的每人每年3240元,仅生育一女死亡的3480元,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的2640元。
四、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两女结扎奖励)
对农村夫妇生育两个女孩后主动落实结扎手术的,一次性奖励4000元;从2013年4月起,提高至5000元。
五、计划生育免费补助政策
1、落实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免费和补助制度。长效节育手术费用全免,同时,对政策内生育一孩,并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给予100元的营养补助;政策内生育二(多)孩,并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落实绝育手术的,给予1000元的营养补助。
2、免费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为每一对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在其计划怀孕前4-6个月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同时,由所在乡镇发给每对夫妇100元的误工补贴。
3、完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生活补助制度。对已经鉴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三等以上人员,每月发放100元以上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对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生活困难且符合农村居民低保条件的,享受低保待遇。
六、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生育优待政策
1、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双女绝育户的夫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县政府适当提高缴费补贴标准,在普通参保人员政府补贴3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30元补贴。
2、对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等以上人员,按照每人每年500元的缴费标准由县政府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
3、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特别扶助对象,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缴费标准由县政府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
七、人口基金及关爱女孩制度
1、节日慰问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或母亲节、“5•29”计划生育协会会员活动日等重要纪念日,组织集中慰问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活动,每户发放慰问金500元。
2、独、双女户女孩成才助学行动。为当年独女户和双女户困难家庭考入大学的女孩提供2000元的学费资助。
3、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为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当年双女结扎户家庭办理一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每户保额不低于30元;为特别扶助家庭办理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每户保额为100元。
4、扶持计划生育家庭发家致富。资助生活相对困难、有致富能力和项目的计划生育双女户困难家庭创业,每户扶持资金为5000元。
5、特殊救助。对遇到意外情况或难以克服困难(包括意外死亡、伤残或大病、大灾等情况)的计划生育家庭和基层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家庭,进行一次性不超过5000元的紧急救助。
以上各项奖励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发放形式为一次性发放或每年度兑现一次,由财政部门直接打卡发放到相关奖励对象“一卡通”存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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