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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国人民银行寿县支行咨询二套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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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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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5-19 22:42:4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本人婚前曾个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在寿县买了一套房,如果把寿县这套房的贷款还清,并且出售,现在(婚后)欲在本省内其他城市再贷款购买一套房,请问算不算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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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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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4-05-21 11:24
我这样认为:如果你的这套房还在你的户下,再贷款买另一套房,肯定是第二套了,如果你卖了,当然是第一套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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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1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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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4-05-21 13:27
据说现在是既认房又认贷,只要有贷款记录,即使房子卖了,名下无房,也算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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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1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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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4-05-21 13:58
只要有贷款记录不管你是把房子卖了还是贷款已经还清,按照现在的政策都会按二套房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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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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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4-05-21 16:12
确认二套房一般按照“认房认贷”的标准,“认房”就是看夫妻双方名下有没有除本次购买房产之外的其他住房了,一般以房产局出具的无房证明为主,“认贷”主要查询个人征信报告,看是否有住房按揭记录,只要有贷款记录,无论房产是否卖掉,均要按照二套房标准执行,提高首付和上浮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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