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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事业单位工程师资格证书丢失,如何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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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0606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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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6-25 14:06:06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请问寿县人社局:事业单位工程师资格证书丢失,如何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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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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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4-06-25 16:36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工程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经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由市人社局和系列主管部门验印发放的。按照市人社局的统一要求,遗失补办程序是:1.先登报办理遗失声明;2.然后个人申请,单位、主管部门、县人社局签署意见;3.携带申请、登载遗失声明的报纸,及其它相关材料(职称文件或评审表等),到市人社局专技科和系列主管部门相关科室,办理补办手续。有关事宜也可先向市人社局专技科电话咨询(3379851)。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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