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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为什么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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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5642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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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7-21 10:56:4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人们挂号看病是为了支付医生的诊查费用,人们凭医保卡只需2元钱,大头费用由国家支付。而现在住院时的医生诊查费却不给报销要病人全额自付,不让检查医生怎么对症治疗啊,门诊都能报销大部分诊查费反而住院时不给报销了,这在情理上也说不通啊,我3月份住院时的诊查费84元全部自付,像我们离休人员国家有明文规定,住院的诊查费不给报销有违政策吧。请贵局以后能否更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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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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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4-07-21 15:22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按照政策规定,离休人员住院期间急诊诊查费用由个人承担,住院期间住院诊查费予以报销,望给予理解。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县医保中心,联系电话:4108006。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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