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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寿蔡路与通淝路交口香烟广告影响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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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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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7-22 00:17:3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寿蔡路与通淝路交口,房地产开发商为楼盘促销广告,为达到吸引眼球目的,竟然衍生出香烟广告!富婆叼烟形象影响极坏!严重违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烟草类不得广告的规定!希望工商部门及时制止违法广告,以免误导更多消费者被怂恿而加入吸食香烟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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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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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4-07-22 08:20
严重同意楼主的眼光,包租婆形象实在不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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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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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4-07-22 10:51
记得前一阵有小朋友玩火受伤,家长就说是动画片熊出没导致的,我家小子从小看葫芦娃那可是大刀长矛刀刀见红,这些年身体生理也都没有受什么伤呀,同理,包租婆是个电影人物,叼根香烟是她的标志性形象,就好像老电影中日本鬼子必须要有小胡子一样,人家广告的创意主要就是让大家买房可以收租,怎么你们都能联想到烟草联想到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佩服。影视剧中从伟人到布衣,抽烟的镜头比比皆是,你应该到广电总局要求全部掐了,我不是该楼盘的人员,我只是看不惯什么都上纲上线,实在没事多管管不文明的现象,比如狗呀乱停乱放呀,,,要问我是谁,汉城杀狗老汉,我为自己代言,不服来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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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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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4-07-23 11:01
网友您好!看到您所反映的情况后,我局高度重视,已安排执法人员前往调查,现正在调查中。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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