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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卫生局:寿县具备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有哪些?
游客:01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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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卫监督〔2011〕32号)第九条 开展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单位应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公示具备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请问:目前我们寿县具备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有哪些?
游客:11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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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4-08-13 11:55 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六安市卫生局关于做好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 六食药监办〔2014〕62号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局:   为加强全市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体检办法》规定,现将我市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必须依法进行健 康检查的食品药品从业人员:   1.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   2.药品、无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包材生产企业,从事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药包材的工作人员。   3.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含使用单位)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工作人员。   二、申请承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健康检查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格。   2.配置数码照相和打印设备,对体检人员头像能进行现场采集和打印。   具备上述条件的健康检查机构应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考核合格后公布。   三、健康检查机构应做到下列要求:   1.必须按照检查项目内容检查,主要检查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和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药品安全的疾病,以及视力、辨色等影响查验食品药品外观质量安全的眼科疾病。   2.依据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和降低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   3.使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制的《六安市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附件1)和《六安市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附件2)。   4.应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原始资料按规定存档,并同时建立电子档案,也可交从业人员单位保存。   四、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应依法做到下列规定:   1.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一次,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必须调离岗位;未取得《六安市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者,不得从事规定岗位。   2.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应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悬挂上墙;其他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在工作时随身携带或由所在单位统一保管。   3.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做到专人管理。   五、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健康检查机构不认真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由卫生行政部门取消承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资格。从业人员所在单位不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或使用无《六安市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人员者,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1.六安市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点击下载      2.六安市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点击下载                            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安市卫生局                                    2014年8月5日
游客:0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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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4-08-14 08:02 寿县县医院体检站就可以办理健康体检事务。
寿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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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4-08-14 15:05 楼主您好,根据《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六安市卫生局关于做好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六食药监办〔2014〕62号)规定,我县承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正在申报中,健康检查机构暂时由县医院、中医院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