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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局:请问为什么前后两次执法差别如此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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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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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8-13 11:37:59 |只看该作者
楼主
知春苑大门西侧,有一户居民占用人行道拉围墙,有网友发帖2次。第一次是2014年春节期间,行政执法局反映迅速,立即组织人员将违法占用人行道的围墙全部拆除,造成了良好影响。第二次不知何因反差较大,回复帖子大致意思是(原帖信息中心删除了),征询物业公司意见,为了小区安全同意恢复墙体。请问行政执法局:1、占用公共人行道物业公司同意就行了吗?2、贵局执法与第一次不同,依据何在?谁给物业公司那么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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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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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4-08-13 15:35
物业公司不能管人行道上事,具体原因。你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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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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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4-08-13 15:37
希望县行政执法局依法执法、严格执法,不徇私情,秉公办事。现在制止还来得及,若干年后再执法难度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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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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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4-08-13 16:31
网民朋友:
你好!我局已会同物业公司责令该户退出占用公共走道,恢复围墙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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