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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怎么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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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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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9-08 18:27:0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想咨询一下怎么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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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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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4-09-09 11:36
一、房源安排
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分别安排在楚都小区、寿滨小区、城南小区,共860套。
二、保障对象及条件
(一)保障对象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本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低保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申请条件
1. 城市低保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具有城市规划区内常住户口,且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实际居住3年以上;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私有住房或者私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8平方米及以下;
(3)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为1480元及其以下;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保障性住房;
(5)县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2006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已办理录(聘)用手续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申请人在就业地无私有住房。
(3)县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3.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依法与用人(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就业地稳定就业1年以上;
(2)申请人在就业地由用人(用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在就业地无私有住房;
(4)县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4.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的家庭;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和重大疾病救助对象等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不受收入限制,优先予以保障。
5. 计划生育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优先予以配租。
(三)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每个家庭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寿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3)由社区核准并出具的家庭收入、财产证明;
(4)申请人的结婚证,或者由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5)《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需经县房产部门登记备案,并取得登记备案证明;
(6)被征收房屋家庭户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7)其他有关材料(如保障证、残疾证、优抚证、荣誉证等);
(8)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还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证明。
上述材料需申请人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租金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执行差别化租金,具体为:楚都小区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4元;寿滨小区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3元;城南小区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2元。
四、申请时间
2014年8月28日—2014年9月13日。
请符合保障条件的居民家庭按照申请时间要求,及时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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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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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4-09-09 14:34
本人在安丰上班,现无住房,我想申请公租房,但是又不知道到那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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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房管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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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4-09-09 16:28
网友您好,根据您所述,现回复如下: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有关事项公告已发布至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ouxian.gov.cn/contents/59759.html 具体请查阅网站公告或向所在社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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