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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农村双女户家庭奖励的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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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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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9-09 23:24:39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是农村户口,家原有三个女儿,二女儿在未成年就病死了,现有两个女儿,都已出嫁,我们已年过50岁,是否可以享受双女奖励,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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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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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4-09-17 13:28
楼主你好!
目前,我县对两女户实施以下优惠政策:
一、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简称“奖扶”)。农村年满60周岁、未违法生育或抱养、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夫妇,每人每年发给960元、其中独女户1200元、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户1560元、仅生育一个女孩死亡现无子女户1800元的奖励金。
农村独女或两个女孩的夫妇,无违法生育或抱养现象,夫妻双方从50周岁起,每人每年发给600元奖励金。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简称“特扶”)。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中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每人每年可领取特扶奖励金,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每人每年4080元,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的3240元。
三、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两女结扎奖励)。对农村夫妇生育两个女孩后主动落实结扎手术的,一次性奖励4000元;从2013年4月起,提高至5000元。
四、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生育优待政策。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双女绝育户的夫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县政府适当提高缴费补贴标准,在普通参保人员政府补贴3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30元补贴。
五、人口基金及关爱女孩制度。节日慰问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或母亲节、“5•29”计划生育协会会员活动日等重要纪念日,组织集中慰问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活动,每户发放慰问金500元。
由于你夫妇曾经生育过三个孩子,请告知你夫妇三个女孩的具体出生时间以及二女儿死亡时间,以便确认你夫妇是否符合奖励条件。
联系咨询电话:0564-4021823(办公室),4030955(奖扶股)。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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