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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执法局:安徽汇通汽配制造有限公司屡教不改,工业废料焚烧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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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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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9-11 12:57:38 |只看该作者
楼主
2014年5月通过寿州论坛以“环保局:工业废料岂能一烧了事,人员健康谁来保证!”反映工业园内安徽汇通汽配制造有限公司在院内焚烧工业废料,危害人民健康事件,经寿县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依法处理,得以暂停禁烧数月。从2014年9月9日发现安徽汇通汽配制造有限公司又开始在院内连天日夜焚烧工业废料,我们周围生活工作的民众实在受不了,身体健康也受到很大伤害,跪请寿县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依据《寿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第七章三十五款规定再出重拳,对安徽汇通汽配制造有限公司屡教不改焚烧工业废料,危害民众健康行为给予重罚,保障民众身心健康,还民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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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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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4-09-11 15:31
肯定是寿县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上次处罚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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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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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4-09-11 15:37
我们寿县现在就是有些企业无视法规,损人利己,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顾别人的生命健康,是应重罚。不然不足以震慑此类法制观念淡薄、无公德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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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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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4-09-11 15:43
损人利己,破坏环境,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无公德、无法制观念的企业理应重罚,不重罚不足以平民愤,不重罚不中以震慑此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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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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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4-09-11 16:10
对这种危害百姓的无良商家,让他滚出寿县。什么招商企业,招你来祸害百姓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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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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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4-09-11 16:13
城管局作为了吗?电话投诉都几天了,也没见有人来管理,这两天反而变本加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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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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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14-09-11 16:15
这种现象一定要严管重罚,不能滋生,对于屡教不改的企业,应该采取措施,直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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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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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14-09-11 17:34
安徽汇通汽配制造有限公司就是皮包公司,只建厂房,分租给别人,实质就是仓储。汽配制造的东东在哪呢?这就是寿县的招商企业吗?说不定还有人以这拿了招商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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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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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14-09-11 17:39
7楼说的对,还租给了交通局办公,土地性质都变了。工业用地变成商业用地,都成写字楼了。县政府快来征土地用途变更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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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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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14-09-11 17:44
今天下午烧的更大了,执法部门别只拿钱吃饭,现在就看你的了——寿县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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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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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14-09-11 22:08
我想弱弱地问一句,环境污染不是我们环保局的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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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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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14-09-12 00:16
等烧完了,城管局就去了,执法就顺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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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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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跟帖时间:2014-09-12 09:03
10楼:依据《寿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第七章三十五款规定,垃圾焚烧由寿县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处理。你要加强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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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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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跟帖时间:2014-09-12 10:05
看来靠寿县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还不如求老天爷,早晨下的雨暂时缓解了下,寿县城管人员真是吃饭不办事呀!烧了三天多了,可能也快烧完了,受害的人呀通过电话、网络向你们反馈举报,你们置之不理,看来党对你们的教育还不够。别以为烧完了就算你们办案了,我们受害人会一直关注的。要不要向中央部门、新闻媒体反映你们的不作为渎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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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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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跟帖时间:2014-09-12 10:17
寿县城管局:要你们举报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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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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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
跟帖时间:2014-09-12 17:26
网民:
你好!关于你所反映安徽汇通汽配制造有限公司在院内焚烧工业废料一事,我单位已派人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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