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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再次咨询慢性病复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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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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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9-15 15:37:58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贵局在9月12日网上回复慢性病复审时说:2015年1月31日前,慢性病人需提交慢性重症申请表、近两年来与所申请慢性重症病种相关的门诊病历、各种化验单及检查报告单、出院记录、住院病案等材料,经县人社局报上级部门进行复审鉴定,复审合格者继续享受慢性病待遇,不符合鉴定标准的,立即停止享受慢性病待遇。请问贵局领导:例如,我母亲是2010年住院由县医院确诊为糖尿病,这几年都是打胰岛素维持血糖,这几年也没住院过,平时查血糖也就是就近在诊所里用血糖仪检测,也没任何发票。请问向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我母亲这几年打针现在肚子和胳膊上都是针眼,这能不能做为糖尿病的证明?请贵局领导从患者的实际情况出发,给个明确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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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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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4-09-16 12:20
这是折腾人,住院病案留医院保存,医院能给吗?同时,几年前的单据谁能保管那么全,这不是强人所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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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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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4-09-17 11:27
过去慢性病人门诊刷卡分别在医院和街上药店进行,资金风险分散,现在取消药店刷卡集中到定点医院,资金负担全部要医院承担,到时候所欠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医院进药,甚至缺药现象都会发生,离休干部们的情况就是明显的例子,逼着医院停止他们刷卡。现在医保中心也还欠定点药店的钱啊。由于医院缺药病人不得不到外边药店买药,这样资金风险就转嫁给病人承担了,增加了病人的经济负担,到年底能及时兑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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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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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4-09-17 14:39
又来折磨老百姓了,慢性病是终身疾病哪会好的,进火葬场后就彻底好了。随着年龄的增加病情只会越来越重的,办手续来回奔跑颠簸老年人受不了,应该简化手续照顾老年人。在街上药店购药还有个选择的余地,品种齐全,个别人购买生活用品败坏了大家的名誉,那是极少数。转到医院购药就怕药品不齐,品种单一甚至缺药,影响治疗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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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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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4-09-17 14:42
建议:由人社局组织复审对象到县医院或县中医院进行体检,什么病种就进行重点检查哪种,检查费用病人自理,合格者过关,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这样手续简便,方便患者,判断准确,不易造假。请给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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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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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4-09-17 15:09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慢性重症复审需提供与病人病情相关的各种检查报告单,请患者近期到县级医院进行复查,并请保留好化验单、门诊病历以及在医院门诊就医购药结算单据。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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