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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应该加强员工职业道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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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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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8 21:12:1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尊敬的领导,我是一名企业的会计,前几天我到二楼国税局窗口领发票,工作人员一开始只给我一个月3份的发票,后来我苦苦央求说肯定不够用,那个男同志才大方的同意多给我1份票,一个月总共才给我4份发票,说上面有规定,刚开业的企业不能领多,按你们的说话我们一个企业一个月4份票只能做4份订单,我们企业还能生存吗?口口声声说把纳税人,你们究竟把我们当什么了,你应该比谁都清楚。后来我问了其他的企业会计,他们认识你们,结果第一次领发票竟然发了25份,为什么同样在国税局办事生人熟人得到的结果相差如此之大?
我想知道的是不给企业发票领多,多少份才叫多?4份算多吗?具体的文件号是多少,请公布一下,我上网查一下,我也有权知道,大家也有权知道。
请直接回答我所想知道的文件号,谢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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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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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4-10-29 09:09
这种厚此薄彼的做法我在政务中心国税窗口也遇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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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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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4-10-29 09:25
国税窗口和地税窗口虽是相邻,但为民办事风格天壤之别,本人也领教过国税窗口的“国”字脸们的态度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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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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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4-10-29 09:27
厚此薄彼的做法我在政务中心国税窗口也遇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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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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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4-10-29 09:29
国税窗口和地税窗口虽是相邻,但为民办事风格天壤之别,本人也领教过国税窗口的“国”字脸们......还是要改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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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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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4-10-29 10:23
提意见谨慎点啊,小心人肉你,给你小鞋穿,呵呵。听说地税要撤消了,没比较,只能看国字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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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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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14-10-29 15:00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单位进行了认真核查,不知您所说的4份发票是否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用机打发票》等,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19号)和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皖国税发〔2006〕206号),我们将按照规定为您办理,如果您的企业用票量大,我们可以根据您所提供销售情况资料或税源管理部门核查意见按规定及时为您调增或者调减。
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支持与理解,也欢迎您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可电话咨询。纳税服务股0564-422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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