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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局:卖电动车的占道是不是这次城管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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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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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8 09:44:4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这几天开始城管开始清理各种占道的非法行为,为民众清理人行横道,效果不错,但为什么只有卖电动车的,每家还是一样占道,但城管从面前走过和没有看见一样,这是为什么,难道出售的电动车不是商品,不能算占用我们的共公设施,虽然占的少了一点,但还是占了二排,希望城管部门给个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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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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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4-10-28 13:00
特殊商品,目前暂定一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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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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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4-10-29 14:32
电动车属特殊商品是哪个机构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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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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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4-10-29 21:13
为了生存 大家都将就点,电瓶车毕竟不摆在老城区拥挤的地点。城区拥挤的地点被管理了,就不要眼红,给执法局出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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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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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4-10-29 23:45
管理不是一下就能根治的,楼主貌似也是做生意的,建议你实名举报,我想城管局会给你一个完美的答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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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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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4-10-30 10:48
网民朋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寿春南路占道经营问题,我局从10月10日开始综合整治。目前寿春南路经营百货、农资、建材等商户一律坐店经营,电瓶车、农机等商品由原来三排以上摆放现状整治为一排。
城市管理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局将分批分步整治,所有经营商品一律进店。请广大经营户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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