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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为什么我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二套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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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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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0 20:56:29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寿县住房公积金办公室,近日,六安市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公积金贷款利率中首套房或二套房的认定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确定。我虽然以前在其他地方也买过房子,但不是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且已还清贷款。但前不久,我用公积金贷款在寿县翰林首府买了一套房子,结果认定为二套房,利率按二套房标准执行。其实在市里文件未出台之前,国家住建部已出台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指出公民在还清首套房贷款后,为改善住房条件,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因此,我认为,我们的贷款利率应该按首套房利率执行,应该重新调整利率,而不应该推迟说11月20日以后签合同的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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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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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4-12-01 16:37
您好,我县住房公积金贷款在11月20日后已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执行六安市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您所提到的国家住建部出台的相关文件截止目前
未传达到县级管理部,咨询电话:0564-4108057。
感谢您对我们业务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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