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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关于补缴养老保险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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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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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3 12:03:1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人社局领导:原是国企下岗职工,企业破产后已缴纳了15年的养老保险,最后缴险的日期是2011年6月份。由于生活困难,后来几年没有续缴。听说不继续缴不能享受退休待遇,不知是否如此?如果要从2011年7月补缴至2014年12月,应该需要多少钱?如何去办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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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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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4-12-23 15:37
企业员工不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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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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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4-12-24 17:16
买15年可以不买了,到年龄可以申请退休。你要问人社局他们肯定叫你继续买,买的多退休拿的多。你要补的话大概要2万多,一年打7千算,而且每年还在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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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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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4-12-25 17:38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要求按年缴纳,长缴多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补费从2011年7月至2014年12月需补缴2 .6万元。若因家庭经济困难,也可暂缓缴纳,待家庭经济条件好转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报退休之前补缴欠费。对家庭经济确有因难,经本人书面申请,也可办理退休手续。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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