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论坛首页 > 百姓话题
返回列表 发帖 回复
人社局:关于补缴养老保险的咨询
游客:120317
  • 1 主题
  • 0 帖子
  • 0 积分
未注册会员
楼主
人社局领导:原是国企下岗职工,企业破产后已缴纳了15年的养老保险,最后缴险的日期是2011年6月份。由于生活困难,后来几年没有续缴。听说不继续缴不能享受退休待遇,不知是否如此?如果要从2011年7月补缴至2014年12月,应该需要多少钱?如何去办理?谢谢!
游客:033718
  • 0 主题
  • 1 帖子
  • 0 积分
未注册会员
沙发
跟帖时间:2014-12-23 15:37 企业员工不易呀。。。。
游客:051609
  • 0 主题
  • 1 帖子
  • 0 积分
未注册会员
板凳
跟帖时间:2014-12-24 17:16 买15年可以不买了,到年龄可以申请退休。你要问人社局他们肯定叫你继续买,买的多退休拿的多。你要补的话大概要2万多,一年打7千算,而且每年还在递增。
寿县人社局
  • 0 主题
  • 1 帖子
  • 0 积分
未注册会员
地板
跟帖时间:2014-12-25 17:38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要求按年缴纳,长缴多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补费从2011年7月至2014年12月需补缴2 .6万元。若因家庭经济困难,也可暂缓缴纳,待家庭经济条件好转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报退休之前补缴欠费。对家庭经济确有因难,经本人书面申请,也可办理退休手续。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