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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民政局:退伍士兵退役补助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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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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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1-05 16:33:0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民政局领导你们好:感谢百忙之中回答我的问题,我是2013年11月份退伍的寿县籍战士,现在国家对退伍士兵有回乡退役补助金的照顾,寿县政府也是积极相应国家号召,按照入伍兵龄每年补助4500元,但是据我所知,安徽的很多县市,包括各省的都已经发放到位。请问民政领导,寿县的什么时候能发放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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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0938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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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01-05 19:09
(一)做好新老政策衔接。2010年(含)之前征集的士兵退出现役后可选择执行老政策,即按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寿政〔2011〕34号)执行,也可选择执行新安置政策;2011年(含)之后征集的士兵退出现役后执行新安置政策。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地方政府发放经济补助。
(二)明确经济补助标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部队发给退役金的基础上按照每服役满一年,县财政补助4500元的基本标准发放。增发部分是以基本标准为基数,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二等功增发10%;三等功增发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经济补助,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未在部队选择自主择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及自愿放弃工作安排,选择自谋职业的转业士官、平时荣获个人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和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按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寿政〔2011〕34号)规定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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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民政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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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5-01-06 11:10
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预计在春节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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