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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新入职人员不该有绩效工资吗?
游客:03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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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是一名2013年毕业的大学生;考虑到父母以后养老的问题,我于2013年11月参加了寿县人社局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且被录用。2014年2月,我信心满满、激情洋溢地开始了人生的新事业。   现在临近年终,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已经造表发放;我们单位也依据单位制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对年度内新入职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了确定。可是,在上报寿县人社局时,我们新入职人员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被取消了,理由是“新入职人员当年度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据说,其他单位新入职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也被取消了。   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我们俗称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只要有工作岗位就该有绩效工资,只是多少有别,不应该连一毛钱都没有。   对于县人社局给出的“蛮横理由”“霸王条款”,我们感到不解与愤怒:作为新入职人员,虽然工作不满一年,但我们毕竟勤勤恳恳地干了将近一年,怎么就没有“奖励性绩效工资”呢?整天睡大觉当然没有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我们满怀激情工作了近一年啊,竟然连半毛钱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都没有!这样做,公平、合理吗?   凭什么拿走我们新入职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难道寿县人社局(抑或县财政)连我们新入职人员绩效工资这点小钱都不放过?真的是“小麻雀飞过也拔毛”吗?   呜呼哀哉!呜呼哀哉!!难怪寿县籍的大学生不愿回家乡……   “为民务实”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寿县各行各业也都开展了,可作风改变了吗?“为民务实”了吗?寿县人社局的这一生硬决定是不是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最近中央和省市县委都在抓“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此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照我看,寿县人社局根本就没有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官僚作风、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依然如故!   谁都从年轻时代走过来的。年轻人的工作激情与热情要不要保护?我们新入职人员应不应该有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年轻人肯干上进的心“您懂的”!
游客:04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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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01-27 16:53 说的好,以后事业单位也没有什么意思了,都改制了啊
寿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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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5-01-27 17:08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情况不属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是按月打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底根据单位制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进行分配,我局只负责核定各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是由单位负责。 我局对当年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核定是完整的,即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教师、护士10%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工作月份核定到单位),不存在你所反映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被取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