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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离休人员住院也要门坎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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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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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2-11 11:17:4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于去年12月底住院,按规定要扣除今年1月份的门诊费,你们按规定执行了。但我于1月份又第二次住院至2月3日出院。你们又把我的2月份门诊费扣除了,1月份门诊费已被扣除,住院期间应先用门诊费的,1月份已经被扣,拿什么先用?就算我2月份住院吧,2月份当月也不应该扣啊,可你们连续两个月的扣,恐怕不合适吧。是不是住一次院扣一次,不管你什么情况,这不是变相门坎费吗,就是退休人员住院的门坎费,第一次和当年第二次住院的门坎费也不一样啊,第二次比第一次要低得多,可是,你们不分情况一律全扣,合适吗?请予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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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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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02-11 16:08
你们不分情况一律全扣,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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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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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5-02-11 18:01
拿离休人员的门诊费当做离休人员住院时的门坎费。门诊费是给离休人员平时看门诊买药吃的,不是留着不用的,月初卡上打的钱数到月底时所剩无几了,月底住院时还要把已经买药吃过的钱完整的吐出来,从第二个月中扣除,这不是拿门诊费当门坎费吗?并且住一次扣一次,不分情况。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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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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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5-02-11 20:16
请问: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住院时当月医保卡上的门诊费你们扣不扣?没扣。为什么专扣离休人员的?已经用掉的还要让吐出来,下个月扣除不给了,真是创造性的执行政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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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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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5-02-12 09:16
县里文件规定:离休人员住院时先用当月门诊账户上剩余的钱,不够时从统筹资金上支付。可是,你们执行时不管人家门诊账户剩不剩钱和剩多剩少,一律全扣完,已经买药用过的钱让人吐出来,下个月追回,门诊费全扣。这太不近情理了吧,给了人家钱买药,又不准人家用,用了住院时就追回来,这是什么规矩啊。你们会说,当月钱数已经打到账户上了不好扣,只有从下月扣。但下月扣,你扣多少呢?现在电脑都联网了,你打开电脑一查便知住院者当月门诊账户还剩多少钱,剩多少你就扣多少,这样合情合理也符合文件精神。请你们考虑能否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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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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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5-02-12 15:58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根据寿政【2008】32号文件规定,离休干部住院治疗期间,停止门诊刷卡购药,住院费用先从门诊卡充值费用中冲销。由于你分别于12月份、1月份两个月份住院两次,故分别冲销次月即1月份、2月份门诊费用。具体详情请咨询:4108006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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