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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新的事业单位管理条列对事业单位优秀是如何奖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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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但新事业单位管理条列不是这么规定的,也应与时俱进了,请人社局有关领导学习一下。
寿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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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03-16 10:16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2014年度六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除明确的有关事项外,相关政策规定仍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六人社〔2010〕113、114号文件执行。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比照机关人员享受年度考核奖金,绩效工资一般不低于同级岗位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人员,在参加竞聘上岗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如有其它疑问,请咨询我局考核奖惩培训股,联系电话:4028177。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