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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关于小区停车位收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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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4743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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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4-01 20:47:4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请问物价局,第一,小区物业在对业主收取停车费时要不要经过你们部门审批。
第二,小区物业在收费标准上要不要你们部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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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3838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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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04-04 09:38
请物价局领导百忙中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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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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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5-04-07 08:19
网友您好:
根据《安徽省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住宅物业综合服务费,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费等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以上两项收费,由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在物业收费定级、定价的基础上约定,报物价局和房产局备案。双方约定不成的报物价局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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