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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关于饭店排出的污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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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moguihong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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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4-16 07:58:0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住在现代汉城B区10栋最里面(宏升土菜馆向南,第一个转弯向西,最里面,水管在房屋的东侧),花了一辈子的积蓄买了个住房,下面到处是污水横行,饭店里的污水顺着坏掉的水管留的到处都是马上夏天来了,天气热了,传染病更多了,很担心孩子和家人,希望环保局尽量查处。还我们一个好的环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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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环保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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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04-16 08:37
这位网友您好!
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 从事饮食服务业经营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住宅楼和未设置油烟防治设施的商住综合楼内开设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经营场所;(二)将废弃油脂和含油废物排入下水道或者随地倾倒。依据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将废弃油脂和含油废物排入下水道或者随地倾倒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条款,您反映的事项应属城市管理部门管辖,建议您向城市管理部门反映。同时,我们也会把您的投诉转交寿县城市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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