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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寿县国税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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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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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4-23 22:05:5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本人与4月17号到寿县国税局窗口代开宣传费,当时手续都齐全,这边的负责人说不能开,应该在地税开,可地税说应该在国税开,可我在本市的另外一个国税局为什么可以代开?是执行的政策不一致,还是寿县这边的业务不熟悉,当时他的态度也不是太好,还大声的和我狡辩,说我打电话找市局的人搞么,不行就不行,找哪个都没用!当时也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更没让我留下电话给我回复,我想问下国税局宣传费究竟在哪个单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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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3246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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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04-24 14:32
我也碰到了,国税局窗口那个大高个子的,态度非常差,十分不耐烦。请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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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4624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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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5-04-24 14:46
这样的人不适合在窗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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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国税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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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5-04-24 14:50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单位进行了认真核查,通过查阅文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的规定提供报送资料,以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该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如果您代开的品目属于第四项:广告服务,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属于我们国税营改增项目,可以来我们国税代开发票。
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支持与理解,也欢迎您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可电话咨询。政策法规股 0564-4228089 纳税服务股0564-422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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