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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上海住院如何回老家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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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0922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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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4-17 18:09:2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本人寿县农村户口,交的是老家农村医保,3月份在上海住院手术,因在上海上班,公司有交上海社保,所以在上海报销一部份住院费用.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回老家的话,这次住院的门诊费用及住院手术费用可以再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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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新农合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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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04-18 15:29
尊敬的发帖人您好:根据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2015年度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的通知》(卫农秘〔2014〕484号)文件精神,对自行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参合患者在非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凭住院医药费用发票复印件和保险公司结报单据等材料(加盖保险公司公章)申请补偿,新农合补偿待遇与未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参合患者同等对待。同时参加两种及两种以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参合患者,原则上凭医药费用发票原件申请补偿,不得重复报销。特此回复。 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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