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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局:宾阳小区南紫金路上的摊点都被你们撵到小区内了,严重影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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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4137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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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4-28 15:41:3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首先为城管执法队点个赞,近期由于城管队的不定期巡查,沿街、路边乱摆、乱放得到不错的遏制、改观,但请问城管执法队,小区内属不属于你们管辖,最近宾阳小区南紫金路上的摊点都被你们撵到小区内了,使得本来就脏乱差的小区更加的藏乱差,严重影响了我们业主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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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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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04-30 09:50
网民朋友:
你好!关于你所反映的“宾阳小区南侧紫金路上的摊点进小区”一事,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小区内的流动摊点、乱停乱放等现象属于物业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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