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堰口镇:这样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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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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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5-07 10:01:2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首先感谢水利部门实施的这项惠民工程,使沿河百姓有了安全住宅的保障!堰口镇江黄中心村移民惠民工程即将交房,令老百姓不解的是交房还需要支付,接近8000块钱的老房拆迁押金,移民工程实行这么多年,并未听闻有此一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也并不支持这一项)在者江黄移民工程已进行三期,其他两期拿房钱也并未提起押金一说,其他乡镇中心村拿房也没有听说还有老房押金的讲法,请迁建办以法以规的回复江黄中心村所有百姓的期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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堰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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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05-11 15:55
江黄中心村居民迁建工程,是根据《安徽省行蓄洪区移民迁建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实施。资金来源使用与管理:由国家补助与群众自筹相结合。每户补助46200元。其中主体工程38200元,附属工程8000元。以最终决算成本价确定群众筹款标准。堰口镇居民迁建所有资金设立专户,由县里统一管理与监督,所有支出必须符合居民迁建规定支出,层层审批与把关,任何人和单位无法动用此资金。每个点清算均是公开的,清单到村。若要了解具体情况可以到镇居民办公室查询。
5、重点说明:本次为最终筹款数,含县移民迁建办扣下每户老房拆除保证金7640元。待老房拆除后,方可退回本户。
咨询电话: 4442345
联系人:程东宏 13733025988
常传羽 13637276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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