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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森林公安局:小贩在收青蛙、蛇等请你们管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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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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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5-16 09:19:2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请问管理市场哪些人呢?哪些小贩在收青蛙、蛇等你们管市场的人呢养你们干嘛是吃饭的吗?全县应该普查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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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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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05-20 11:30
饭店随便就可以点到青蛙吃,真是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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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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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5-05-21 08:41
棋盘街菜市场水产区就有卖青蛙的,不信明天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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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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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5-05-21 11:04
应该管管了,这样破坏生态平衡,小贩应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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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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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5-05-21 11:20
不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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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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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5-05-22 14:51
亲爱的网友,首先感谢你对寿县森林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对保护野生动物的热切关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应当进行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对进入集贸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在集贸市场以外经营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因此,近期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安局将联合工商部门加大对市场内外经营、利用、贩卖、运输野生动物行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请网友将发现的破坏野生动物违法活动具体情况及线索告知我局。联系电话:4222991,邮箱:shouxianliny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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