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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符合政策的二胎证办理之前,是否要写保证结扎的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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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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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5-26 16:51:1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计生委的同志:请问符合政策的二胎指标,办理二胎证是不是要本人先写保证结扎的保证书以后,才能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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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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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05-27 16:25
保证书?好象是上学时班里顽皮的孩子犯了错误,老师叫回家思过写的一种文字吧,叫“保证书”,保证不再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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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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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5-05-28 12:42
霸王条款!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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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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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5-05-28 16:09
哪个街道啊?晒出来晾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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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口计生委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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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5-06-01 08:00
楼主你好!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附送双方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和证明材料之日起20日内(需要进行病残儿鉴定的除外)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签发生育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基层组织应当及时将生育证发放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相关政策也没有需要写保证书才予以办理生育证的规定。
特此回复。
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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