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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本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原来的医保卡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费用怎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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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4439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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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6-01 15:44:39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请问县医保中心:本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原来的医保卡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费用怎么缴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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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5000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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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06-02 08:50
请问县医保中心:本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原来的医保卡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费用怎么缴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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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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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5-06-05 14:41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参保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社会保障卡将会被封锁;在不欠费的情况下,社会保障卡号维持不变,可以继续使用。如果是个人缴费,持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到城投大厦一楼人社窗口办理农行卡,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如果有新的工作单位,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由新单位进行申报参保缴费即可。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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