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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为什么心脏病有的药原来给用,现在不给用?
游客:06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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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是一名年近8旬体弱多病的中学退休教师。20年前我就被查出心脏病变:常年累月感到心悸气短,呼吸困难,四肢无力,头晕痛、心绞痛等症状,稍有劳累,症状加剧。特别是心绞痛及头晕痛病发作频繁,几乎每年都要住院治疗1-2次。为了进一步查明病变状况,去年底我到安医大附院进行冠状动脉CTA检查后,报告单上描述:“左前降支中段钙化斑块,管腔可见显著狭窄”,医生建议手术治疗。由于病情危重,县医保中心批准,享受危重病门诊治疗待遇。这是党和政府对病危重患者的关怀,我将终生珍惜。今年去进行门诊治疗时,却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烦。因用药目录上,把心脏病分为两个病种: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为第一病种;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为第二病种。我持处方单去记帐取药却被告知:“缬沙坦、脑心通、通心络三品种属第二病种用药,你属于第一病种,如要拿此药医保资金不能列支,必须自费购买。”这使我既惊讶又迷惑:惊讶的是我的心脏病都需进行搭桥手术了,我的心脏各项功能还能完好不损吗?迷惑的是,同属医保用药,但我已被列入第一病种,就被剔除免费服用对症良药的待遇。为了解开心结,寻求科学辩证的医学解释,我恳请贵中心针对我各种症状表现和CTA检查结果,给出一个能确切反映我心脏病变的病种说法。 寿县求助危重病员
游客:11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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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07-03 11:52 现在用药分的很细了,对症用药,防止浪费医保资金。
游客:02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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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5-07-03 14:41 如果你是第二种,你可以再申请第二种病种呀,审批后,就能用第二种病种的药了。花这大劲组织这么多文字,不如打个电话到医保中心,会给你解释清楚的。其实你把问题讲得这么细致,其实你自己或者说到医院买药时已经给你解释清楚了。我的理解是慢性病是根据自己的病情申报不同的病种,审批后,只能报销治疗该病种的药。病情变化了,再申请 新的病种,审批后,再按新审批的病种用药报销。你是老教师这个应该不难理解。
寿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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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5-07-03 16:28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依据《六安市城镇职工慢性重症门诊治疗管理办法》规定,慢性重症门诊实行“四定管理”,即:定医疗机构,定用药范围和用药剂量,定诊疗项目,定费用限额。所以您的用药必须按以上要求购药。您说的缬沙坦、脑心通、通心络属于“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病种可报范围,也属于“高血压”病种可报范围,若您心脏病是高血压引发,可以再申报“高血压” 病种。如有其它疑问,请咨询县医保中心,联系电话:4108508。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