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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具备那些条件才能申请公租房和廉租房,须要那些手续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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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2943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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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8-08 10:29:4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请问:房管局,具备那些条件才能申请公租房和廉租房,须要那些手续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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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房管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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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08-11 17:14
网友你好,根据《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和《寿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从2014年起,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运行,统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主要是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其中:城市低保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具有城市规划区内常住户口,且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实际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下同);(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私有住房或者私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8平方米及以下;(三)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为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及其以下;(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新就业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已办理录(聘)用手续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二)申请人在就业地无私有住房;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依法与用人(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就业地稳定就业1年以上;(二)申请人在就业地由用人(用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三)申请人在就业地无私有住房。
请按照上诉申请条件,准备并提供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所在社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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