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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关于重新审定寿县城区物业服务收费定级定价标准的通知》在贵局网站公示未何被删除了呢?
游客:09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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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物价局:你局和房管局联合制定的《关于重新审定寿县城区物业服务收费定级定价标准的通知》(寿物价【2012】73号),在你局已查到,作为业主想详细了解上面的内容,点击后却显示被删除,不知是何用意,谢谢
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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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08-21 09:41 网友您好:你反映情况是因市物价局体制改革,原网站撤销,我局当时是在市局的服务器中设置的页面。现在正在和县信息中心联系,尽快创造条件让大家了解我局相关业务信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