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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同聚祥商厦克扣员工工资,你们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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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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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8-31 21:39:5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同聚祥商厦开业初,搞得好像很正规,随着时间的推移,延长上班时间,但不给加班工资,连基本工资都不按时发放,我们打工的没有工资生活怎么办? 请人社部门过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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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1822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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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09-01 15:18
请同志们不要急,是延迟发放,一定会给大家的,企业暂时困难请同志们要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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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4530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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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5-09-01 21:45
企业赚钱,请你们等一下。这是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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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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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5-09-02 11:00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您所反映的寿县同聚祥商厦拖欠工资和超时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于2015年9月1日下午到该商场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该商场工资发放形式为当月15日左右发放上月工资,从会计凭证记录看工资已发放至2015年7月份,8月份工资正在统计考勤造表准备发放,没有发现拖欠工资行为。执法人员调阅并复制了该商场加班费支付单据,证明加班人员的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由柜组长申请,部门和商场负责人批准,加班人员签字领取加班费。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向该商场负责人宣传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用工行为。网友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我们在为投诉人保密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处理,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564-4020293。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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