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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玫瑰公馆小区内搭建菜市场,请你们管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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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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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9-07 09:29:5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房管局,玫瑰公馆小区内搭建菜市场,请你们管一管,一个高端小区,就这样被物业给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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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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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09-08 16:37
属于典型的乱搭乱建和侵犯他人物权的违法行为。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处分”。
第六十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二)侵占、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三)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违反前款规定的,其他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予以制止或者处理。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一)拆改房屋承重结构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侵占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场地的,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个人处以5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单位处以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损坏共用设施设备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条第(四)项“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房屋销售价格的共用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渠、池、湖、井、入房屋销售价格的共用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渠、池、湖、井、露天广场、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器械与场所及其使用的房屋等。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法干预业主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筹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
(三)违法实施物业管理行政许可的;
(四)违反物业管理投诉处理规定的;
(五)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违法行为报告不及时作出处理的;
(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其他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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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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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5-09-08 20:05
是该管管了,小区管理的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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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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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5-09-09 04:57
在小区违章搭建实属不该,新华物业没有权利搭建,把不整洁不和谐的面貌来强加于我们的小区,希望城管和房管局早日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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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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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5-09-09 08:18
物业有什么权利在我们小区内乱搭乱建,影响了整个小区的形象,还有大门口的广告牌,一致要求拆除,希望房管局的领导能够重视!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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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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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5-09-09 09:28
网友你好:
针对你所反映的玫瑰公馆小区搭建菜市场问题,我局已进行实地调查,据了解,该小区物业公司为方便业主生活,在小区内搭建了临时停车棚,用于电瓶车充电,并非搭建菜市场。如广大业主认为此建筑影响了正常生活,可向物业公司要求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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