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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比例是否是3.4%,为什么每次查打的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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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5157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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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07 09:51:5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去窗口查说是必须单位统一查,个人不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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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1336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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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10-07 11:13
不会吧,为什么不给个人查呢?
请把各个年龄段的比例公布一下,好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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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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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5-10-08 15:22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根据《六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六人社[2011]128号):“统一全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全市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为本人缴费基数的3.2%(其中2%为个人缴纳,1.2%由统筹基金划入)。灵活就业人员按6%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不设个人账户;按9%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为本人缴费基数的3.2%(全部由统筹基金划入)。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为本人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的3.4%(全部由统筹基金划入)。”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征缴中心窗口,联系电话:4108031。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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